新闻中心
关于公司网页有广告法“极限词” 的失效声明!
1、我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关于违禁词、极限词的使用规定。在公司网站中,我们已尽其努力,规避使用违禁词、极限词,并已经将包括本网页在内和本公司旗下网站上“极限化”违禁词修改,即日起,如果还有遗漏修改的“极限化”违禁词出现本公司网页,一律全部失效,不作为商品描述及公司介绍的依据。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的人员均表示知悉,否则请放弃访问。
2、由于我司成立时间较早,公司网站新闻及产品内容众多,文案难免涉及到新广告法的敏感词和违禁词,如标题,产品介绍 ,图片,详情页等等。对于涉及到的极限用语,我们会尽快一一排查修正,希望各监督部门及各位同行给予一定的修正时间,如果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改和删除,谢谢理解配合,不胜感激。
任何未尽事宜,请与我们联系
特此公告